6月17日下午,机关党委召开委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精神,讨论通过了机关党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情况、《关于规范机关党委党费、党建经费报销程序的意见》,讨论审批2名同志加入中国共产党、3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张维生主持。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机关党委委员要带头做起,以上率下、自上而下,树立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心齐、气顺、风正、劲足”良好形象。要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部署要求,着力在一体推进学查改上下功夫,确保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实落靠、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管青年工作原则,时刻用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引导机关青年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夯实机关青年理论素养。要持续加强机关党委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为机关青年搭建成长平台,通过社会实践、参观学习等形式,引导机关青年在国家“双一流”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制定《关于规范机关党委党费、党建经费报销程序的意见》是强化财务监督,确保机关党委党费、党建经费使用合规、高效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升机关党委经费使用透明度,为各党支部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会前,与会同志共同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