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机关党委党建工作顺利开展,提升党员之家使用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机关党委党员之家为机关党委及所辖党支部等党组织用于召开会议、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理论学习、党员教育、组织生活、党务培训等活动的专用场所。原则上仅为机关党委及所辖党支部开展党建等相关组织活动使用,用于其他活动须经机关党委审批。
二、预约方式
机关党委党员之家采取预约使用制度,具体方式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表单,机关党委党务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三、使用规范
使用机关党委党员之家须严格遵守以下规范:
1.确保活动内容政治导向正确、秩序良好;自觉维护环境卫生,使用前检查,使用后及时清理桌面、带走垃圾、恢复原状,严禁吸烟、喧哗、饮食。
2.爱护机关党委党员之家内桌椅、书架等公共物品及设施,轻拿轻放;严禁挪动固定家具、增减陈设、随意张贴悬挂物品。
3.注意消防安全,最后离开者须关闭用电设备和门窗。
4.发现党员之家内公共物品及设施出现损坏或故障应立即告知机关党委党务办公室;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应给予修复;个人物品遗失自行负责。
四、管理与监督
机关党委党务办公室负责党员之家日常管理、预约审核与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机关党委党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东北农业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